共益债务中的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以及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6-04-21 09:29:04325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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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由债务人的财产负担的债务的总称。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法妞网友咨询: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王涛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王涛律师补充: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王涛律师结语: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共益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产生的债务,包括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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