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退多少钱
大地号和大家一起分享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退多少钱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房屋租金专项附加税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和所需资料:1、扣除时间: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2、所需资料: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纳税人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根据规定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哪些?
三种。 (1)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2)除(1)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每月扣除1100元; (3)除(1)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