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补平衡以及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6-08-27 17:13:44567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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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是什么?

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是由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依据当年复垦协议面积及调剂价格,计算市级及各区应负担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的标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

(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3)开垦耕地资金必须落实;

(4)开垦耕地地块应当落实;

(5)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造地义务。

拓展资料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各项制度,坚决实行先补后占,没有完成耕地补充的一律不予报批土地,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做到了管理规范,数据齐全。

切实关注民生,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监管,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实现土地占补平衡。 这是土地占补平衡的基本准则。

参考资料 土地占补

占补平衡指标什么意思

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

一般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负责;国家、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的,由市统筹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下达给其它县(市、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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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

耕地占补平衡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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