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_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6-09-16 12:44:172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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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等行政行为。【法律分析】实际上,这一程序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内部纠错机制。

2、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3、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要说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的,一般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

4、比如:在立案监督程序中,对于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复核相比复议区别在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

5、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6、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要说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的,一般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

3、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行政救济活动。

4、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个人如何行政复议

1、法律分析:个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法律主观: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

3、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来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口头申请的,则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内容。

4、个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_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是指

1、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要说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的,一般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附议是指同意别人的提议,作为共同提议人。

4、根据行政复议的含义来说行政复议是外部行政行为的。

5、或重新审查处理。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要说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的,一般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行政救济活动。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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