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如何补办以及户口本如何补办理
户口本如何补办户口本如何补办理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户口本如何补办户口本如何补办理,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户口本遗失了怎样补办
- 2、户口本怎么补办?
- 3、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户口本
- 4、户口本丢失怎么补办
- 5、户口本掉了怎么补办
户口本遗失了怎样补办
户口本丢了可采取如下方式补办: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怎么补办?
首先,请确认你的户口本已经遗失。如果确人已遗失,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最佳选择)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民政大厅,填写户口薄丢失补办申请单,即可立即补办,当天申请当天打印补办。
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的具体审查,是指户主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并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与民警核实具体环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户口本
户口本丢了补办户口本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填写申请表;
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
4、缴纳工本费即可。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本丢失怎么补办
户口本丢失后,应尽快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补办程序如下:当事人首先需要填写户口本丢失申请表,简要说明丢失的原因,填写时需要带上身份证;从填写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如果户主不能办理的,申办人还需要出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证明包括:户主的书面申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户主或申办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户口本掉了怎么补办
户口本的补办如下:
先去派出所。需要补办的户口本的户主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登记表,关于丢失居民户口薄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的登记表,与民警说明户口本丢失的原因并核实清楚。一般的,民警会核实户主与记载的照片是不是同一个人,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属实。如果都相符的话,大概就可以打印新的户口本。如果发现户口本丢失,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带上个人的相关有效证件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民政大厅,填写户口薄丢失补办申请单,即可立即补办,当天申请当天打印补办。
法条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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