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正在室内盗窃被回家女主人“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男子正在室内盗窃被回家女主人“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42岁的黄女士当天过生日 ,便和朋友一起去酒店吃饭,饭局结束时已是深夜12点。黄女士刚到家门口,发现门开着,借着酒胆悄悄进入房间,发现一名20岁左右男子正在她家里翻东西,黄女士见状,拿起绳子从背后将其捆住,身材瘦弱的小偷根本不是黄女士的对手,不一会,就被黄女士给绑起来。黄女士将小偷制服后并没有报警,而是将他绑在家中,单身已久的黄女士看着这名男子长相俊秀,竟强行与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将其放走。事后男子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在离开黄女士家后,报了警。
我国刑法中,强奸罪的对象仅限于女性,因此,女子强奸男性的不能认定为强奸罪。本案中,黄女士用绳子捆绑男子的暴力手段,强行与男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制猥亵罪。
结语:实践中我们经常听说或多发的均为男子性侵女子的案件,但女子性侵男子的案件并不鲜见,可能男子发生这样的事,难以启齿,因此,类似案件往往被雪藏。本案中,黄女士强奸男子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男子涉嫌入户盗窃罪,都应受到刑法处罚。
网友说:所有小偷不一定就是本案小偷,如此渲染,小心小偷会多起来,孤男寡女家庭一定要防小偷更要防色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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