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几级-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几个等级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6-10-13 09:20:16231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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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 三级行政区划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公所。

数量: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共34个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其中: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293个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共2851个其中:1355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63个县级市、962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共40497个其中: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公所。

行政区域三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三类行政区域指行政区划中按照直接受政权或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域,属于相对概念。就全国范围内,中国(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直属中央政府管辖行政区称为“省级行政区”(或“国家一级行政区”)。省辖市、地级市等行政区属于二级,县级市属于三类。

某个省会根据各个行政区域的经济水平来划分一二三类,以此来确定各个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等指标,一级属于各个省辖市、地级市。二级属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县级市,三级属于经济实力较弱的县级市

拓展资料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公所。

数量: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共34个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其中: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293个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共2851个其中:1355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63个县级市、962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共40497个其中: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公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我国行政级别分为几级

我国行政级别国分为中央、省、县、乡四级。

2、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省政府(同级:直辖市政府、民族自治区政府)、地区级市政府(同级:地区行政公署、州)、县政府(同级:县级市政府、县级区政府)、乡政府(同级:镇政府)。3、1949年以来,全国行政区划历经多次变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我国三级行政区划分别是什么

我国疆域辽阔,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全国的行政区域,基本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我国的的行政区划分主要分为三级:第一级:省级行政区;第二级:县级行政区;第三级:乡级行政区。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几级?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1)省

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2)自治区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3)直辖市

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特别行政区

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1)地级市

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地级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

(2)地区

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权。地区,1975年以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

(3)自治州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

(4)盟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包括几个县、旗、市。

3、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1)市辖区

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划,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为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县。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关。

(2)县级市

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和市辖区、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一般由地级行政区代管。

(3)县

作为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县下辖乡、镇。

(4)自治县

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5)旗·自治旗

旗是中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旗原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自治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相当于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6)特区

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

(7)林区

县一级行政区划。

4、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

(1)镇

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设置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上政权所在地,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1984年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了镇管村的体制。

(2)乡(民族乡)

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开始建乡。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几级-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几个等级

行政区划分几级 是怎么划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四个级别。

2、一级省级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3、二级地级行政区:分为地级市、(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区域)、自治州、(盟行政公署管辖区域)、直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4、三级县级行政区:分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

5、四级乡级行政区:分为镇、乡、民族乡、(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管辖区域)、苏木、民族苏木、(区公所管辖区域)、县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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