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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后将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1
从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新办法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的记分管理办法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处长 陈东:这次出台的记分办法增加了9分这一档,这将原来记12分的准驾不符、大中型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降为9分,主要考虑是,这些违法行为与还记12分的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这些违法行为,对于安全、畅通的影响有一定差别。
那么为了给驾驶人一个缓冲期,警示其记分即将达到满分,督促其安全文明驾驶,我们增加了9分这一档。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根据新的记分管理办法,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处长 陈东:这样既能够鼓励驾驶人主动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也能够让主动学习教育、自觉守法的驾驶人,减少可能因为记分达到满分,不能驾驶机动车而带来的不便。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虑到他们主动守法意识差,安全文明意识不足,交管部门将通过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项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驾驶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与此同时,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将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从4月1日起,在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将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的一证通考,群众持身份证,可以在全国任意地申请考试,不需要再提交居住证明。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在群众异地考试换证方面,也有新的便利措施推出。
公安部交管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副处长 王国强:按照现行的规定,驾驶证逾期超过一年被注销,但是不满两年,这种情形群众需要回到驾驶证的核发地来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此次规定新推出了恢复驾驶资格跨省可办的新措施,群众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与此同时,在准驾车型方面,还将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从4月1日起,公安部还将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方便群众在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另外,此次部门规章的修订,还将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3种增加到7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对被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2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上调4项、下调19项,新增4项、删除11项,买分卖分都将受到重罚……3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解读。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新规实施后将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举个例子说,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记3分降低为记1分,如果驾驶员在4月1日后处理4月1日前的违停抓拍记录,记分将从3分变为1分。”青岛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杨东解释,“按照这一原则,4月1日后处理之前被抓拍的开车接打电话的违法,仍将根据原先的规章记2分,而不是记3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对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7天的满分学习(现场学习不得少于2天)。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满分学习时间增加7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60天。
二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30天的满分学习,其中: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10天,剩余天数自主学习完成。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满分学习时间增加30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120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启用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放宽申领驾驶证年龄限制;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
青岛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一级高级警长许光岩表示,目前,青岛交警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推进驾驶人考场、考试车等硬件设施改造,扎实做好业务系统升级,调整优化车驾管业务流程,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新部令按时实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此外,《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将迎重大调整3
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单独制定记分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为保证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部署,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等,确保新规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4 月 1 日起交通违法记分调整,违法行为将设立五档记分,这将带来哪些改变?对有
据报道,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分五档计分,分别是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在新交通法中,各类计分条目更加细化,保留了酒后驾驶、肇事逃逸、伪造车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删减了车内未放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可以说新交通法更加人性化。
新交通法的调整将使机动车考试规则发生改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有的人家有好几辆,所以学车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在之前的学车考试中,有区域限制,比如你在北京报名,只可以在北京考试,新交通法调整后,实现了C1驾照全国统考,也就是在北京报名,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继续考试,可以在调动的城市拿身份证继续考试学习,不需要重复考试科目,提高了考驾照的效率,而且还节省了时间和复杂手续。
新交通法的调整还将改变摩托车行驶的规定。摩托车作为轻便型代步工具在道路上行驶也是相当多的,为确保摩托车上路安全行驶,摩托车也需要进行年检,而且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检。如果超过六年的摩托车,国家将为这类车主提供六年的免检服务,为广大车主停工了便利。
新交通法中车主比较关心的一点还是高速行驶的安全,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将不会对超速20%以内的进行扣款与处罚,对于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低于最低时速的将处于记3分200元的处罚。还希望各位车主在这之前熟读安全交通法,安全驾驶车辆,保障生命安全。
扣分新规定2023
2023今年4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3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3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0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