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以及越级信访是不是犯法的
越级上访越级信访是不是犯法的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越级上访越级信访是不是犯法的,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越级访和非访的区别 了解一下
1、什么是非访。所谓“非访”地,顾名思义,就是不是上访的地方。或曰,非正常上访的地方。那么,既然到“非访”地上访,就没有人接待。
2、什么是越级访。越级上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越级信访是不是犯法的
1、《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2、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3、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所以,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于走访形式的信访行为,信访人因当向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可“越级信访”。
同时《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信访人对于来访事项的提出,可以在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二选一”,如果不服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但是如果信访事项正在受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将不予受理。
因此,在我国如果采用走访形式的信访行为,需符合“逐级信访”的规定,不可越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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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省信访算越级吗
首先
要知道
什么是越级上访?
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
其次
应明确
越级上访得不到受理。
越级上访违反《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不仅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接待受理,还可能会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被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对于越级信访者,首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予以劝阻和批评。《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
请知悉
依法逐级走访
才是有效途径。
依法逐级走访,是指信访人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行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国家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权范围的,
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县(区、县级市)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县(区、县级市)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事项属省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
到省国家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本级国家机关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依法处理的,信访人可以向其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
总之,信访是一种维权渠道
受法律保护
但信访人需按程序进行
否则将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