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以及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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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导语: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书写起诉状进行诉讼。下面是我收集的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欢迎参考。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一)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XX组96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电话180XXXXXXX。
被告:苏州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XXXXX室;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xx)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42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4月至20xx年7月的扣发工资9478.84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9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90元
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18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8%;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200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9%。20xx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20xx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情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20xx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20xx年4月份,原告母亲情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5%。
20xx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
20xx年6月份,被告另行招聘了人员取代了原告的工作,为了规避原告即将怀孕所需支付的津贴、补贴及给工作带来的不便,被告于20xx年7月10日违法辞退了原告,导致原告失业在家。
被告的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相关权利。据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向苏州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苏州吴中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对本案证据认定存在随意性、片面性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关于双倍工资差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再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规定,时效从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计算基数为本人工资,而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为本人所有劳动所得。
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委只支持9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虽然,原告第10、11个月为请假,但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请假月份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从法理及立法精神上讲,“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尚存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均应按每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依法应按原告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即基本工资+佣金额+加班工资为基数;仲裁委对于原告的佣金额不予采信,理由不足。
2、关于加班工资问题:第一,仲裁委颠倒了举证责任的承担,加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依法应为申请人的应发工资,而申请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佣金,对于这两点,申请人提供了工资表、证人证言、录音予以证实,此足以形成初步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存在考勤卡、工资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在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加班工资计算明细中,申请人对加班工资区分了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审中,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也明确说明了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仲裁委根据苏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于法无据。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仲裁委应当适用而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只字不提,存在有意偏袒行为,显失公正。根据《证据规则》及《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十三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又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4、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此部分损失不仅包括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待遇而自己确有因此实际支出的损失;还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损失。虽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是直接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但是此直接受益人为劳动者,本质上劳动者也是此社保费用的所有者,也在间接控制着这部分费用,只是存放在社保机构的账户而已。仲裁委对此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于法无据。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看,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法第2条第4项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这里的社会保险争议主体,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请。
此致
苏州市xxxx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二)
原告:深圳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被告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人,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工资4800元及经济补偿金1200元;
2、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1500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20XX年X月X日来原告处工作,初约定工作岗位为设计绘图区域销售,月薪XX元,六月份起,公司的设计绘图工作由设计公司承担,被告的工作内容变更,工作岗位为销售,工资从六月份起调整为月薪1800元,原告通知了被告,被告对此无异议,但后因被告工作态度不诚,违反原告的规章制度,原告于20XX年X月XX日辞退了被告。被告于20XX年X月XX日向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裁决由原告支付被告20XX5年X月X日至X月XX日的工资480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1200元;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500元。原告认为:被告在原告处的工作时间是20XX年X 月XX日至X月XX日,计X天,不满半年。原告解除其劳动关系按相关法规的规定职工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补偿金是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显属错误。同时,被告的申诉日是8月15日,依劳动争议受保护的时效为60日,前推两月即6月15日,对6月份前半个月工资被告已丧失请求权。且被告以拒领的方式放弃领薪,并非原告不给其发放,怎么能裁决由原告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呢?
据此,原告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此致
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状(书)范本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XX组96号,身份证号X,电话180XX。
被告:苏州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室;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xx)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42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4月至20xx年7月的扣发工资9478.84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 社保 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9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90元
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18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8%;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200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9%。20xx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20xx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情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20xx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20xx年4月份,原告母亲情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5%。
20xx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
20xx年6月份,被告另行招聘了人员取代了原告的工作,为了规避原告即将怀孕所需支付的津贴、补贴及给工作带来的不便,被告于20xx年7月10日违法辞退了原告,导致原告失业在家。
被告的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劳动 合同法 》及其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相关权利。据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向苏州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苏州吴中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对本案证据认定存在随意性、片面性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关于双倍工资差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再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规定,时效从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计算基数为本人工资,而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为本人所有劳动所得。
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委只支持9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虽然,原告第10、11个月为请假,但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请假月份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从法理及立法精神上讲,“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尚存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均应按每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依法应按原告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即基本工资+佣金额+加班工资为基数;仲裁委对于原告的佣金额不予采信,理由不足。
2、关于加班工资问题:第一,仲裁委颠倒了举证责任的承担,加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依法应为申请人的应发工资,而申请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佣金,对于这两点,申请人提供了工资表、证人证言、录音予以证实,此足以形成初步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存在考勤卡、工资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在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加班工资计算明细中,申请人对加班工资区分了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审中,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也明确说明了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仲裁委根据苏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于法无据。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仲裁委应当适用而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只字不提,存在有意偏袒行为,显失公正。根据《证据规则》及《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十三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又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4、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此部分损失不仅包括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待遇而自己确有因此实际支出的损失;还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损失。虽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是直接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但是此直接受益人为劳动者,本质上劳动者也是此社保费用的所有者,也在间接控制着这部分费用,只是存放在社保机构的账户而已。仲裁委对此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于法无据。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看,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法第2条第4项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这里的社会保险争议主体,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请。
此致
苏州市xxxx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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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办
企业 不服劳动仲裁 起诉状办法如下用人单位收到裁决书15天内,如果不服裁决书内容,可以15天内 起诉到法院 。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不服的,无法起诉到法院,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不过撤销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 违反法定程序 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 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当发生劳动 争议的时候。如果人们以起诉的方式来和对方打官司,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写好起诉书,但是很多人都不会写,下面是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模板。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1
劳动争议起诉状
原告:王××,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
被告:××公司 住所地:×××市××区。
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 〕第××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
诉讼理由及事实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1、副本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件;
3、书证_____________件。
二、起诉书书写说明
1、本文书是为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劳动争议起诉,供原告使用的。
2、原告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起诉状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数提交,由人民法院送达被告。
3、请求事项是指起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用简短文字写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劳动法律关系或权益,原告在这种争议中的要求和请求人民法院解决的事项。在写明诉讼请求事项时,必须明确每个案件的诉讼目的。
4、事实和理由。事实方面主要叙述民事权益纠纷形成的事实。证据方面应当充分列述。理由方面,主要依据民事权益争执的事实和证据,概括地分析其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论证其请求事项的合理性。
5、结尾要分两行写明民事诉讼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年、月、日。
6、写明本状副本若干件;物证若干件;书证若干件
7、事实与理由部分应注意将证据、证人的详细情况写明。该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2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男,______族,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______号楼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______层。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不服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对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______元、带薪年休假工资______元及加班费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原告正式在__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_年该公司成立______有限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多次签订劳动合同。自______年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已有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年。在这二十年的工作中被告经常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加班,带薪公休假也不让休,从未安排过补休,也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却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及加班费。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原告认为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裁决结果显失公正,理由如下:
一、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赔偿数额有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但被告只支付了原告经济补偿金,故应向原告再支付赔偿金______元。
二、对于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年限计算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告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就没有安排年休假,且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原告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而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年限却是从20______年计算的,这样认定明显是错误的。
三、被告确实经常安排原告加班,而且公司里的'职工都有加班经历,原告所在部门曾有规定职工每周六上午必须加班,这一点通过调查是可以证实的。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认定的事实有错误,裁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书3
劳动争议起诉状范文
原告:张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地址:四川省XXXX,身份证号码:4407XXXXXX832,联系电话:XXXX。
委托代理人:李XX,广东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深圳市XXX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XX年X月至X月工资XXX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XXX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X年X月X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在XX任组长,每月工资XX元,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XX年X月X日上午上班时,原告向被告负责人反映原告及员工都承受不了公司要求员工连续超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司是否能适当地安排一些时间给员工休息一下,作为组长的原告的正当要求和情况反映,不但没有得到被告的支持,反招致被告开除的处理。
原告要求被告结算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被告却不予理睬,原告于XX年X月X日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年X月X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原告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