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及治安管理第五十条司法解释

无锡市公安局

 

关于严格执行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为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压紧压实防疫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告》精神,现就严格执行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所有外地来锡返锡人员,应立即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由属地社区严格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其中,“7+7”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7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7天居家隔离(足不出户、单人单户、上门磁,第3、7天各1次核酸检测)。“3+4+7”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每天1次上门核酸检测),后4天健康监测(每两天1次核酸检测),最后7天健康监测(第10、14天各1次核酸检测);“3+11”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每天1次上门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防疫管理,对不主动报备、不执行健康管理措施、违规外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单位或个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hzc88@qq.com举报,本站将立刻删除。
(0)
六月的雨
上一篇 2025年8月21日 11:32
下一篇 2025年8月21日 11:4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