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及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明大哥,男,1956年1月11日出生,2018年12月19日入职某保洁公司,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020年2月6日20时左右,明大哥在下班打卡时突然倒地不起,后经医疗部门紧急救援中心到场后确认死亡,后经司法鉴定为猝死。

2020年2月21日,明大哥妻子王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认定工伤的情形

2020年6月18日,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明大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公司称: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公司理由如下:

1、明大哥突发疾病死亡时并非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故不应视同工伤。

公司的工作安排为每日7:00-11:00、13:00-16:00以及17:30-18:30,而明大哥突发疾病的时间是在晚20时许,并非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上,因此不能视同工伤。

2、明大哥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待遇,其与公司之间应该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明大哥在公司工作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且隐瞒了自己2016年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如果将退休人员再纳入到“职业劳动者”的范畴,并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予以保护,必然产生逻辑悖论。因为,社保部门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上社会保险,这跟《劳动合同法》关于单位要给其职工上社保是相互矛盾的,在法律实施上是有障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不应认定明大哥视同工伤,应该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更符合逻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认定工伤的情形

明大哥是否符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其一为明大哥突发疾病死亡时,是否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认定视同工伤的要件;其二为在明大哥已超过退休年龄且享受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岗位性质,执行的工时制度、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考勤记录、加班情形及事发时的实际状况等因素。公司主张明大哥的工作时间为每日7:00-11:00、13:00-16:00以及17:30-18:30,病亡时间非工作时间,但公司在工伤认定阶段未提交证据证明,且与在案证据相悖,且双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约定。人社局所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明大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明大哥从事保洁工作的地点为某某商城,其在该工作区域下班打卡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认定中关于“工作岗位”的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只是关系到劳动者工伤待遇支付主体的问题,并非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中均已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因此,明大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因此视同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2016年3月28日)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明大哥原职业为农民,无证据证明其与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退休关系,其生前并未享受上述规定中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实际获得的保险待遇上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本质的区别。

综上,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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